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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的快遞送快遞送到家了嗎?”進入3月以來,網絡上關於快遞送貨上門的體驗話題討論日漸火熱,究其原因,快遞與3月1日起施行的新規細節新修訂的《快遞市場管理辦法》有關。《辦法》明確規定,落地經營快遞業務的
“你的快遞送快遞送到家了嗎?”進入3月以來,網絡上關於快遞送貨上門的體驗話題討論日漸火熱,究其原因,快遞與3月1日起施行的新規細節新修訂的《快遞市場管理辦法》有關。《辦法》明確規定,落地經營快遞業務的快遞送企業未經用戶同意,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,體驗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、快遞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,新規細節如有違反,落地情節嚴重的快遞送,將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。體驗“《辦法》對規範快遞行業發展、快遞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起到了積極作用。新規細節”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在接受《法治日報》記者采訪時指出,落地在新規落實過程中要注重綜合考慮消費者、快遞從業人員等多方利益,真正促進快遞行業持久健康高質量發展。明確罰則保障用戶權益國家郵政局最新統計數據顯示,2023年我國快遞業務量累計完成1320.7億件,同比增長19.4%。快遞公司暴力分揀導致物品損毀;快遞員送遞物品後不聯係收件方導致快遞丟失……一直以來,因快遞服務不到位導致消費者網購體驗不好的情況時有發生。在陳音江看來,雖然如今快遞行業與民眾聯係越來越緊密,但其仍屬於電商迅速發展下催生出的新興行業,很多實際問題亟待規範。近年來,有關部門針對快遞業出台了相關規定,不斷規範快遞服務。2018年施行的《快遞暫行條例》針對提升快遞服務質量、保護用戶個人隱私等內容提出了相關要求。對當前討論較熱的“上門服務”也有明確規定,要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、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,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麵驗收。但這一規定實際執行並不到位,陳音江認為,究其根源是《條例》並未設置相應罰則,使得快遞企業對此並未重視。與之相比,《辦法》第二十八條中不僅明確用到了“未經用戶同意”“不得擅自”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的表述,著重強調了對消費者選擇權的保護,同時設置了明晰罰則,能極大震懾快遞企業,提高重視程度。除送貨上門問題外,針對實際中不少消費者吐槽的暴力分揀等行為,《辦法》也作出針對性規定,明確快遞企業不得拋扔、踩踏快件,違反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,將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。《辦法》還對全麵加強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保護、推進快遞業綠色低碳發展等方麵作出規範。“《辦法》在加強快遞服務行為規製、強化市場製度管理要求等多方麵作出明確規定,有助於進一步促進快遞行業持續健康發展。”快遞物流專家、貫鑠資本CEO趙小敏指出,當前快遞業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,《辦法》對細節的規範以及處罰標準的規定,有助於督促企業提升服務精準度,推動整個行業良性發展。對消費者來說,也可按照相關規定來快速維權。部分快遞仍然照“舊”投放“快遞不送上門”緣何成為快遞行業的一大“頑疾”?在趙小敏看來,這是因為過去十多年來快遞業務量暴增,快遞費、商業模式和價格戰等多重因素交織所致。亟須企業改變經營方式,尊重市場和客戶。記者注意到,《辦法》施行後,多家快遞企業對送貨上門問題作出回應。比如,京東表示將進一步強化派件上門服務,並將其擴展到快遞的攬收環節;申通快遞表示將通過數智化手段提升用戶服務體驗,並細分服務產品;圓通快遞表示將推出定製化服務和配送,並用智能語音服務來節省溝通時間。總體來看,各家快遞企業紛紛承諾日後服務要做到“既快又好”,作為連接從生產到消費“最後一步”的關鍵角色,一線快遞員在《辦法》實施後的實際工作情況是否發生變化,記者進行了隨機采訪。熟練地打開折疊手推車,將已經在快遞車中分揀好的本單元快遞一摞摞在車上碼好,京東快遞員小陳走進了北京西直門某小區的二單元內開始上門送貨。熟悉這片區域的小陳對哪家白天有人、哪家需要打電話或發短信通知了如指掌,他告訴記者,新規實施並不影響自己的實際工作,因為公司一直要求快遞員要送貨上門。自己派送的小區樓道大多有監控,很多用戶還在門前設置了放快遞的區域,多數情況無需逐一打電話便可直接放在門口,節省了時間。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,對一些始終要求快遞員送貨上門的快遞公司,《辦法》實施後對快遞員影響不大。但也有快遞員表示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配送效率。在北京朝陽區望京附近送快遞的小鄭向記者透露,《辦法》實施後公司要求快遞員在送快遞時要和收件人電話溝通,但實際中收件人可能不能馬上接聽,甚至會直接掛斷,需要多次致電或發信息確認,影響效率。“好色先生视频送一件快遞掙一塊兩毛錢,如果每件都電話確認,一天隻能送一百件左右,會影響收入。”不過小鄭對新規的硬性要求表示理解,這樣確實能保障用戶快遞的安全性,在配送中他會盡量做好和收件方的溝通,特別是一些大型物品,會及時致電告知。在北京豐台區角門附近工作的快遞員小張則直言不諱地表示,自己會視情況和用戶取得聯係,無法做到每一單都電話確認。“對於一些好進入、配送集中的小區,會送貨上門。那些出入限製較多且快遞儲物設備齊全的小區,多數情況下還是直接入櫃,如果用戶需要送貨上門,我再取出配送。”小張坦言,快遞員將快遞放入快遞櫃中需要繳納每件0.3元左右的托管費,他知道不該直接將快遞放入櫃中,但有時為了多配送也隻得如此。對於那些明確表示要送貨上門的用戶,他會單獨記下並在下次配送時上門送件。“多數用戶對快遞員還是很理解的,除發生快遞丟失情況外,一般不會投訴。”小張表示,公司最近在向快遞員宣傳新規,今後將盡力保證既規範又有效率。陳音江指出,《辦法》實施前,快遞行業的服務標準主要以不同快遞企業要求來決定。新規落地對所有企業都提出了更高要求,有助於全麵提升快遞行業整體服務質量。聚焦服務滿足多元需求記者注意到,當前一些網絡輿論指向新規“強製快遞員送貨上門”這一方麵。“《辦法》並非要求必須上門投遞,而是要求快遞企業在投箱入站前征得用戶同意。”中國快遞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丁紅濤解釋稱,快遞服務是民事履約行為,不管上門遞送還是送到快遞驛站、快件箱,隻要與用戶協商一致,都是可以的。采訪中,民眾對如何解決快遞配送“最後一公裏”的看法也不盡相同,有人認為快遞應當送貨上門,也有人認為家中無人時放快遞櫃反而更安全。受訪者均希望快遞企業能在消費者自主選擇方麵提供便利,既滿足多元需求,也能降低快遞員工作量。目前一些快遞公司已在對此進行完善,有些在快遞頁麵顯示派件需求選項,讓用戶線上設置收件偏好;還有的在配送時通過配送消息推送、智能電話等方式讓用戶自主選擇配送地點。“用科技、係統的手段消化掉快遞員的部分工作量,將選擇權交到消費者手上是未來快遞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趨勢。”陳音江認為,《辦法》的實施並非終點,而是要通過實踐,不斷完善助力快遞服務更加人性化、精細化。此外,陳音江指出,在重視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要保障快遞員的合法權益。隨著服務標準不斷提高,工作量相應增加,快遞公司、電商企業要製定更合理的薪酬標準,逐步提高快遞員薪酬待遇。“《辦法》的實施代表著快遞業將迎來轉型,走向高質量發展正軌,快遞企業和電商平台的定價體係、包郵機製等均需作出調整。”在趙小敏看來,企業要盡到改進責任,而不是將矛盾轉嫁給快遞員和用戶,應以新規為契機,提供多樣化產品、多係列服務業態,對不同送貨方式要有不同激勵措施,真正做到向用戶傾斜、向末端傾斜。今年全國政協會議期間,全國政協委員、京東集團技術委員會主席曹鵬結合《辦法》施行談到了未來物流業發展趨勢。他指出,《辦法》涵蓋民眾長期關注的上門服務、客戶信息保護等問題,在新規背景下,快遞企業應聚焦用戶服務體驗,通過長期模式創新和技術研發等手段,驅動消費者體驗不斷提升。“目前我國80%以上的快件是電商件,電子商務應與快遞物流互為支撐、相互促進。”丁紅濤建議,各主要電商平台在下單界麵設置選項,讓消費者自主選擇是否上門投遞,通過多方協力,更好地保障用戶選擇權,提升服務體驗,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