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提示
作者:鄧紅董仲舒在《年齡繁露·治水五行篇》等文章中,董仲為了將五行和陰陽四序一年完善地聯合起來,行說提出了五行每行平均配當“七十二日”的和月說法。這個“七十二日”的太陽說法可能是遭到了《管子》的影響,
作者:鄧紅董仲舒在《年齡繁露·治水五行篇》等文章中,董仲為了將五行和陰陽四序一年完善地聯合起來,行說提出了五行每行平均配當“七十二日”的和月說法。這個“七十二日”的太陽說法可能是遭到了《管子》的影響,但歸根結底可以追溯到上古時代的董仲十月太陽曆。《治水五行篇》的行說年夜意講一年的末了一日為冬至。冬至又是和月一年之始。開始的太陽七十二日合法木的氣節,這個季候的董仲氣幹燥混濁而呈青色,可稱之為秋季。行說其次的和月七十二日合法火的氣節,這個季候的太陽氣光亮而呈白色,可稱之為夏日。董仲第三個七十二日合法土之氣節,行說這個季候的和月氣濕潤混潤而呈黃色,可稱之為季夏。第四個七十二日合法金的氣節,這個季候的氣黯淡光弱而呈紅色,可稱之為春季。第五個七十二日合法水的氣節,這個季候的氣喧擾嚴寒而呈玄色,可稱之為冬季。之後又複歸木之氣節。其後的文章則講木火土金水“用事”也即其時令時該做什麽工作,但沒有對違背氣節也即違令會發生什麽工作加以申明。陰陽五行說是董仲舒思惟的主要內容。其對陰陽五行說的重要孝敬,在於將陰陽和五行完善地聯合起來了。從數字來說,陰陽是偶數,五行是奇數,將二等分為五,或將五分屬於二,是一件很是難的工作。董仲舒為了使陰陽和五行能更好地聯合,采納了很多要領,此中最主要的要領,就是在陰陽五行之間摻入了一個四序。《五行相生篇》說:“六合之氣,合而為一,分為陰陽,判為四時,列為五行。”董仲舒在《五行對》等文章中,以陰陽二氣的運轉軌跡來配當四序,也行將陰陽二氣根據一年四序的運轉變化分為少陽、太陽、少陰、太陰,將它們別離配以春、夏、秋、冬。也即“少陽・春”配“木”,“太陽・夏”配“火”,“少陰・秋”配“金”,“太陰・冬”配“水”,但還缺五行之“土”。為了使“土”得到時間,董仲舒在《五行之義篇》中將一年分為五個季候,即在夏和秋之間設立了一個“季夏”。於是土有了“季夏”之時間,還被付與了“養”之季候功效。其次,為了使“土”得到空間,董仲舒又將土配於中心,且成了管轄其餘四行的“股肱”。末了,為了降服四序不克不及和五行平均相配的問題,《治水五行篇》將一年三百六旬日平均分為五季,也即以一季為七十二日。土不單有了時間和空間,還領有了“黃”色。那麽,這個“七十二日”是從哪裏來的?顛末具體考查,咱們發明可追根溯源到《管子》那裏。《治水五行篇》和《管子·五行篇》對於氣節的敘說有很多共通點,也即它們都將一年劃分為春、夏、季夏、秋、冬五季,每季七十二日並配當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行。而《管子》的《幼官篇》將一年分為“地氣發”“小卯”等三十個骨氣,每十二日一個骨氣。每一個骨氣之後講這個十二天內應該幹什麽。如第一個骨氣“地氣發”,要“戒春事”,也即預備春耕;第二個骨氣“小卯”,要“出耕”,最先耕地,以此類推。秋季有八個十二日骨氣,夏日七個十二日,春季八個十二日,冬季七個十二日,加起來共三十個十二日骨氣等於三百六旬日,恰好是一年。這些共通點都申明《年齡繁露》和《管子》之間有著千頭萬緒的接洽但一年三十個骨氣,和凡是的一年四序十二個月底子不克不及對應和共同。三十骨氣配四序的話,每個季候平均為7.5骨氣;三十骨氣配十二個月的話,每個月平均2.5個骨氣。以是《幼官篇》呈現了春八個骨氣,夏七個骨氣,秋八個骨氣,冬七個骨氣的不平衡征象。然《幼官篇》為和本文解決“七十二日”問題提供了主要線索:假如以三個十二日骨氣為一月的話,每月三十六天,兩個月就是七十二日,恰好切合本文先條件到的《五行治水》五行說中的一季。以一年為春、夏、季夏、秋、冬五季的話,每季二個月六個骨氣一百二十天,一年十個月五季三百六十天。隻是《幼官篇》還沒有“土”,以及用“土”去配列四序的觀點,以是才呈現了春八個骨氣、夏七個骨氣、秋八個骨氣、冬七個骨氣的不平衡征象。這就牽扯到了一年到底是十二個月照舊十個月的問題。陳久金等學者對於十月太陽曆和彝族天文學史研究結果注解,中國上古時代已經行用過一年為十個月的太陽曆。按照陳久金等著《彝族天文學史》的研究,《年夜戴禮記·夏小正》記錄了古文獻中最陳舊的十月太陽曆。《夏小正》源於夏代而作於年齡,也即孔子為相識夏平易近族的文明和風尚習氣到杞國考查,相識到的夏四時之書。《管子·幼官篇》(及《幼官圖篇》)和《詩經·七月之詩》也應用十月太陽曆。應用十月太陽曆的夏平易近族屬古羌族,而齊宗室是薑尚的兒女,為古羌族的後嗣,以是《管子》中呈現了與十月太陽曆的無關記錄的陳跡。上述不雅點為咱們摸索董仲舒“七十二日”說的泉源,提供了主要啟迪。顛末比照研究,咱們以為:第一,《治水五行篇》提出的一季七十二日說,可追根溯源到上古時代的十月太陽曆。董仲舒將一年三百六旬日劃為五平分五個七十二日,別離應答春、夏、季夏、秋、冬五季,每季兩個月,五季配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行。第二,董仲舒的七十二日說和《管子》有間接接洽,當時令說和五行說方麵遭到《管子》的《五行篇》及《四時篇》的影響,也和《幼官篇》以致《幼官圖篇》有主要聯係關係。如《幼官圖篇》有五方星,十圖,三十骨氣(每一個骨氣十二天)。二十八宿分為五方星,代表一年中太陽所行經的旅程,顯示出了五方。十圖代表一年十個月,一年三十骨氣,一個月三個骨氣,每個骨氣十二日,共計三十六日,兩個月正好七十二日。第三,每個七十二日的季候都有獨自的氣節、行事和違令。《治水五行篇》講氣節和用事,《年齡繁露》中講氣節用事的另有《五行相勝篇》和《五行順逆篇》。《治亂五行篇》和《五行變救篇》則講違背氣節則會遭到處罰。董仲舒的氣節說除了《管子》的影響之外,還可看到《禮記·月令篇》和《呂氏年齡·十二紀》的影響。第四,十月太陽曆一年為三百六十五(平年三百六十六)日,而五個七十二日加起來隻有三百六旬日。董仲舒對剩上去的五(六)日沒有明確交接。《年齡繁露》裏沒有《詩經·七月之詩》“一之日”“二之日”“三之日”那樣的說法。不外在十月太陽曆中,十個月之後餘下的五(六)日為“歲首祈歲”祭奠日,相稱於彝族的“過年日”,或可看作此刻春節時期月朔、初二、初三休沐日的由來。這幾天不計在十個月之內。第五,董仲舒也時常以十二個月為一歲,這裏的一歲應該是他其時應用十仲春曆,兩者屬於差別的體係。《年齡繁露·人副天數篇》說:“人有三百六十節,偶天之數也……天以終歲之數,成人之身,故末節三百六十六,副日數也。”講天之數為三百六十,日之數為三百六十六。《官製象天篇》說:“天之每終一歲以十仲春也。十者天之數也,十二者歲之度也……天有四時,每一時有三月,三四十二,十仲春相受而歲數終矣。”可知在董仲舒那裏,講陰陽五行聯合時應用十月太陽曆,一年為三百六旬日;而在講陰陽五行說之外的實際糊口場所,應用的照舊其時風行的十仲春曆,一年三百六十六日。由於講五行、出格是講陰陽五行聯合時,隻有應用十月太陽曆七十二日才氣完善配當。《光亮日報》